温州汉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混动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核心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分期)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温州汉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混动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核心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汉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混动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核心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阳县新兴产业园E-05-09地块
建设单位:温州汉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签到表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2日-2026年9月10日